烟台环保单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,隶属于国务院管理。在各级政府中均有设立,负责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。其主要职能如下:
一、环保宣传与教育:烟台环保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,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。
二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:烟台环保单位负责大气、水体、土壤、海洋等的环境保护工作,监督管理废气、废水、废渣、粉尘、恶臭气体、放射性物质、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、振动、电磁波辐射等污染。
三、环境问题协调与解决: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、各部门以及跨地区、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,确保环境问题的及时有效处理。
四、环境监测与统计:烟台环保单位负责环境监测、统计和信息工作,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,以科学数据支持环境保护决策。
我公司是专业的烟台环保单位,将以上乘的质量、优异的服务、有成效的进度和合理的价格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好的服务,欢迎有识之士前来洽谈业务。